為全面貫徹國家、省、市關于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的有關部署,落實“四個著力”、“五大發展理念”、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有關要求,在大連高新區大力營造創新驅動體系,活躍科技創新,激發區域經濟活力,將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工作落到實處,特制訂以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新興業態發展。
支持企業發展“互聯網+”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等新興業態,對新在大連高新區注冊經營,在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點和實力的自主創新型企業,按照實際需求可在孵化器或專業樓宇內提供3年辦公場所租金減免支持;每年度可參照其科研投入和業務增長情況,給予科技研發、業務拓展等資金支持。從事傳統業務的區內企業,向新興業務轉型并取得突出成效的,每年度可參照其新業務增長及科研投入情況,給予科技研發、業務拓展等資金支持。對于在人工智能、虛擬現實等領域從事顛覆性技術、產品開發和商業模式創新的企業,給予特殊支持。
二、支持中國制造2025創新中心建設。
鼓勵企業圍繞智能制造、集成電路、清潔能源與新材料、生物醫藥等產業方向創辦研發中心、營銷中心、企業總部,對新在大連高新區注冊經營,擁有核心技術和一定實力的自主創新型企業,按實際需求可在孵化器或專業樓宇內提供3年辦公場所租金減免支持;每年度可參照其科研投入、技術和產品產業化及業務增長情況,給予科技研發、市場推廣等資金支持。對于集成電路、儲能技術兩大領域重點項目,以及在其他領域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從事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產品開發的企業,給予特殊支持。
三、支持科技創新活動。
申請實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試點政策;對獲得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等國家級企業認定的,一次性給予最高20萬元的資金扶持;對獲得國家、省、市級研發機構(含產業技術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的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扶持;擁有國家級研發機構的單位、世界500強或國際行業領先企業在大連高新區注冊設立研發中心的,根據投資情況給予資金補貼;對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給予最高5萬元的資金補貼;對參與制定國家、國際標準的第一承擔單位,一次性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資金獎勵。
四、支持科技成果轉化。
對經國家部委認定的應用示范產業化項目,按照項目建設資金的1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列入國家和遼寧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對企業購買高校、科研機構技術,按照技術交易額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申請實施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有關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實施科技成果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鼓勵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制度;對高校、科研院所人員興辦企業,可在孵化器或專業樓宇內提供3年辦公場所租金減免支持,每年度可參照其業務開展情況給予資金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區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產業化,參照企業業務開展情況給予資金支持;對通過股權轉讓引進戰略投資的,根據交易金額給予最高4%的資金支持。
五、支持人才培育和引進。
支持高校、社會力量培訓機構與企業進行人才培養合作,按培訓后入職人數給予資金支持;對人員規模已達到1000人以上的企業,年新增員工數量凈增長超過10%,按照新增員工每人4500元給予人才培訓補貼;“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在大連高新區創業,符合高新區重點支持領域并從事行業尖端技術研發和產業化的,除落實已有政策外,連續3年每年度給予其所創辦企業最高3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企業自國內外新引進的中高端人才,持續3年給予落戶補貼;各類人才可申請人才公租公寓,連續3年享受租金補貼。
六、支持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對在大連高新區新注冊創辦的從事科技服務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按實際需求可在孵化器或專業樓宇內提供3年辦公場所租金減免支持;對經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開放實驗室,獲得國家和遼寧省資金支持的,給予最高1:1的資金配套;對獲得國家、省、市認定、未獲資金支持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資金獎勵;對每年的軟硬件設施購置和更新,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最高50%的資金補貼;對經備案認可的產業聯盟、技術聯盟和商(協)會,組織開展非營利性專業性活動,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給予最高50%的資金補貼。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執行《大連高新區加快科技金融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措施。
七、支持創新載體建設。
認定、備案一批特色產業樓宇,承接自主創新型企業和其他創新機構入駐發展;鼓勵社會各界開展苗圃(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的建設和運營,根據建設、運營規模與效益對建設和運營單位給予補貼及獎勵;對在大連高新區購置土地或購買辦公樓宇建設自用辦公用房的科技型企業,或建設科技園區的企業,給予不超過其固定資產投資總額10%的資金支持。眾創空間建設執行《大連高新區關于發展眾創空間推進大眾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措施。
八、支持小微企業發展。
實施“種苗計劃”,在成立三年以內、年度總收入1000萬元以下的科技小微企業中遴選擇優確定為“種苗企業”,在企業提升創新創業能力、展覽展會開拓市場、商業銀行貸款貼息、畢業生及科技人員聘用等方面給予支持。
九、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
實施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育龍計劃”,對在大連高新區注冊經營3年以上、業務發展穩定、創新成果突出的企業,遴選擇優確定為“育龍企業”,在資本融資、科技研發、人才引進、市場開拓等方面給予全面支持。
十、支持企業做大做強。
實施“華騰計劃”,在大連高新區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當中遴選入選企業,目標培育成為百億級以上企業,在辦公用地、并購重組、人才引進、運營支持等方面給予特殊支持。
本措施由大連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高新區相關部門分別牽頭負責制定相關措施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受理各項扶持資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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