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提出,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的五項措施,首先一項就是加快實現動力電池革命性突破。緊接著,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工信部已聯合行業內外的九家企業投入5億元資本金,正組建動力電池研究院或者動力電池的研究研發平臺。
2016年6月底,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終于宣告成立。工信部相關領導在成立大會上表示,制造業創新中心要解決的是面向行業的共性技術,希望通過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彌補技術創新鏈條上從實驗室產品到產業化之間的缺失環節,解決行業共性技術供給不足問題,形成高水平有特色的制造業協同創新網絡和平臺。
應該說,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是相關政府部門在最高決策機構的頂層設計下,為推動動力電池行業發展而成立,對整個動力電池行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令人意外的是,大多數動力電池企業對于參與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并不是很積極。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個奇怪的局面呢?
參與的電池企業共四家
投資額較低
在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成立之時,相關領導人向媒體披露,創新中心以2014年創建的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為基礎組建,包括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和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
資料顯示,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全稱為“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該公司現有股東9家,分別為北京有色金屬研究總院、中國一汽、東風、長安、上汽、北汽、廣汽、華晨、力神電池,均為國企性質,企業注冊資本金5.4億元。
據悉,為配合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的成立,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采取“自愿、開放”原則,吸納政府投資、電池企業和整車企業投資入股。目前,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已與寧德時代新能源、合肥國軒、萬向集團3家電池企業和華蓋鼎盛基金公司達成增資協議,股東單位增加至13家,資本金增加至9.3億元左右。
也就是說,新成立的動力電池研究中心共有13家股東單位,其中電池企業僅4家。另外,按照現有資本金9.3億,原有資本金5.4億計算,新增的三家電池企業和一家基金公司一共只投資了3.9億元,而之前工信部所稱的投資5億資金,則沒有被媒體提及。
定位和分配機制不明
電池企業表示擔憂
媒體報道稱,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將采取“公司+聯盟”的運作模式。所謂“公司+聯盟”的運作模式究竟屬于何種體制定位,讓人深感迷惑。據媒體解讀,“公司+聯盟”中的公司是指“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據稱,該公司將圍繞產業鏈吸納政府、企業、社會資本,完善股權結構和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創新中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按市場化機制運行。
而“公司+聯盟”中的“聯盟”是指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是由國內企業、高校、科研機構、行業組織等自愿組成的非獨立法人的聯合體,構建研發設計、成果轉化、商業應用協同能力,按協同創新機制運行。
另據權威媒體報道,工信部副部長懷進鵬在創新中心成立大會上表示,制造業創新中心是非盈利單位,以知識產權和技術聚合為基礎,以解決制約行業發展的共性技術為目標。
那么,國家動力電池創新中心到底是盈利還是非盈利單位呢?國聯汽車動力電池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的“市場化機制運行”顯然和工信部相關領導的表示相矛盾。
可以想見,體制定位不明確讓企業對參加創新中心后最終研發成果能否合理分配產生懷疑:
有動力電池企業負責人表示,企業之間存在競爭關系,加入到平臺之中,核心技術共享到什么程度,不好拿捏。若各自深入研究,研究中心的合作意義則不大;若合作開發,各自需要貢獻出自身的技術和專利,如果貢獻出自身的技術和專利,未來如何共享成果?這關系到利益分配。在這個問題不能得到解決之前,該企業負責人坦率地表示暫時不想加入研究中心。
誠如其言,如果創新中心按照企業的模式運營,投入和產生可以按照企業的運營機制來進行;如果創新中心按照公益組織的模式運營,按照國家法律規定,也對運作模式有相應的規定。或許政府相關部門更傾向于將創新中心打造成一個整合創新資源、促進產業發展的公益性平臺,但是資本都是逐利的,讓企業將大量的資金和精力投入到一個未來收益不明的項目中,企業的積極性不高就不難理解了。
在創新中心成立之時,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我們建設制造業創新中心,就是要彌補創新鏈條的斷裂環節,特別是要解決從實驗室產品到產業化之間所謂的‘死亡之谷’,將分散的創新資源和創新力量凝聚在一起,完成將珍珠穿成項鏈的‘關鍵一步’?!?/P>
這當然是所有業內人士所希望達到的狀態,但是要達到這個理想狀態,單純靠一個美好的愿景顯然是不夠的??梢灶A見,想要建立一個動力電池行業“高水平有特色的制造業協同創新網絡和平臺”,相關政府部門在制度設計和與企業的縱向協調溝通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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