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人類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安全生產是企業發展的重要保障,企業只有安全的發展才是健康的發展、和諧的發展。今天要為大家分享的就是“安全生產十大法則”之“海因里希法則”。
01
什么是“海因里希法則”
海因里希法則又稱“海因里希安全法則”、“海因里希事故法則”或“海因法則”,是美國著名安全工程師海因里希提出的300∶29∶1法則。
這個法則意為:在機械生產過程中,每發生330起意外事件,有300件未產生人員傷害,29件造成人員輕傷,1件導致重傷或死亡。反之,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輕度的事故,還有300件潛在的隱患。
這個法則是1941年海因里希從統計許多災害開始得出的。當時,海因里希統計了55萬件機械事故,其中死亡、重傷事故1666件,輕傷48334件,其余則為無傷害事故。從而得出300∶29∶1法則。
對于不同的生產過程,不同類型的事故,上述比例關系不一定完全相同,但這個統計規律說明了在進行同一項活動中,無數次意外事件,必然導致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要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必須減少和消除無傷害事故,要重視事故的苗頭和未遂事故,否則終會釀成大禍。
例如,某機械師企圖用手把皮帶掛到正在旋的皮帶輪上,因未使用撥皮帶的桿,且站在搖晃的梯板上,又穿了一件寬大長袖的工作服,結果被皮帶輪絞入碾死。
事故調查結果表明,他這種上皮帶的方法使用已有數年之久。查閱四年病志(急救上藥記錄),發現他有33次手臂擦傷后治療處理記錄,他手下工人均佩服他手段高明,結果還是導致死亡。
這一事例說明,不安全因素或動作在事故發生之前已暴露過許多次,如果在事故發生之前,抓住時機,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許多重大傷亡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02
海因里希法則與事故因果連鎖論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連鎖論,用以闡明導致傷亡事故的各種原因及與事故間的關系。該理論認為,傷亡事故的發生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盡管傷害可能在某瞬間突然發生,卻是一系列事件相繼發生的結果。
海因里希把工業傷害事故的發生、發展過程描述為具有一定因果關系的事件的連鎖發生過程,即:
(1)人員傷亡的發生是事故的結果
(2)事故的發生是由于
①人的不安全行為
②物的不安全狀態
(3)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是由于人的缺點造成的
(4)人的缺點是由于不良環境誘發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遺傳因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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