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協會商會在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貢獻重要力量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在收費方面存在不規范、不合理、重復收費、缺乏外部監督等現象。二是在分支(代表)機構方面存在不按規定程序設置、超出業務范圍和自身管理服務能力等情況。三是在評比、達標、表彰方面存在直接或變相收費、超出自身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評選等。
造成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我國沒有專門統一的行業協會立法?!妒膶萌珖舜蟪N瘯⒎ㄒ巹潯芬褜ⅰ缎袠I協會商會法》列入第二類項目,這充分體現對行業協會商會工作的高度重視。
建議加快制訂《行業協會商會法》,立法重點如下:
一、規范管理。明確設立條件和組織機構,完善法人治理規則和要求,建立內部矛盾化解機制,規范會員、理事以及負責人資格和義務,優化行業協會商會發展布局,加大扶持力度。
二、服務賦能。通過立法提升能力水平,在指導企業發展、賦能企業業務、服務行業上下功夫、出真招、見實效。
三、建立綜合監管體制。明確監督和管理部門,確保各方協同合作,創新管理方式,優化資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