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現將2013年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狀況公布如下。
一、特種設備基本情況
(一)特種設備登記數量情況。
截至2013年底,全國特種設備總量達936.91萬臺,比2012年上升14.02%;其中:鍋爐64.12萬臺,壓力容器301.12萬臺,電梯300.93萬臺,起重機械213.50萬臺,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55.36萬輛,大型游樂設施1.79萬臺(套),客運索道873條,氣瓶14387萬只,壓力管道89.83萬公里。
圖一:2013年特種設備數量分類比例圖
(二)特種設備生產和作業人員情況。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特種設備生產(含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氣體充裝)單位55451家,持有許可證64027張。
圖二:2013年特種設備生產單位數量分布圖
全國現有持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829.79萬人,比2012年上升17.52%,其中2012年考核發證163萬人。
(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和檢驗檢測情況。
截至2013年底,全國質檢系統共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3236個,其中國家級1個、省級32個、市級485個、縣級2718個;全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共12491人。
截至2013年底,全國共有特種設備綜合性檢驗機構513個,其中質檢部門所屬檢驗機構323個,行業檢驗機構和企業自檢機構190個。另外還有型式試驗機構37個,無損檢測機構336個,氣瓶檢驗機構1817個,安全閥校驗機構179個,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機械檢驗機構85個;各類檢驗機構檢驗人員持證總數71675個。
2013年全國各級質監部門開展特種設備執法監督檢查120.13萬人次,發出安全監察指令書15.57萬份。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139.31萬臺特種設備及元部件的制造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6.62萬個;對205.34萬臺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過程進行了監督檢驗,發現并督促企業處理質量安全問題34.45萬個;對457.56萬臺在用特種設備進行了定期檢驗,發現并督促使用單位處理質量安全問題118.87萬個。
二、特種設備安全狀況
(一)事故總體情況。
2013年,全國共發生特種設備事故227起、死亡289人、受傷274人,全年未發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與2012年相比,事故起數減少1起,下降0.44%;死亡人數減少3人,下降1.03%;受傷人數減少80人,下降22.60%。全國萬臺設備死亡人數為0.46,與2012年相比下降11.03%,較好地實現了國務院安委會下達的萬臺設備死亡人數不超過0.51的控制目標。從總體上看,全國特種設備安全形勢總體平穩。
圖三:2009-2013年萬臺設備死亡率曲線圖
(二)事故特點。
按照設備類別劃分,鍋爐事故26起,壓力容器事故34起(含氣瓶事故16起),壓力管道事故9起,電梯事故70起,起重機械事故61起,場(廠)內機動車輛事故18起,大型游樂設施事故9起。其中,電梯和起重機械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所占比重較大,事故起數分別占30.83%、26.87%,死亡人數分別占19.72%、29.07%。
按發生環節劃分,發生在使用環節184起,占81.06%;安裝裝卸環節23起,占10.13%;維修檢修環節10起,占4.41%;充裝運輸環節8起,占3.52%;其它2起,占0.88%。
按照涉及行業劃分,發生在制造業88起,占38.76%;發生在建設工地和建筑業40起,占17.62%;發生在交通運輸與物流業13起,占5.73%;發生在社會及公共服務業86起,占37.89%。
按照損壞形式劃分,承壓類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或泄漏著火;機電類設備(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墜落、撞擊和剪切等。
(三)事故原因。
1. 鍋爐事故。事故鍋爐均為1t/h以下小型蒸汽或汽水兩用鍋爐,均發生在使用環節。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9起,非法生產、使用事故6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2起。
2. 壓力容器事故。其中,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事故9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4起,非法設備使用4起。
3. 氣瓶事故。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5起,設備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4起,氣體泄露引發事故3起,非法充裝事故1起,非法銷毀氣瓶事故1起。
4. 壓力管道事故。事故現象均為管道破裂介質泄漏,或直接造成人員傷害,或引發爆燃造成人員傷害。事故原因主要是設備質量原因或人員違章操作,其中,氨泄漏事故3起,燃氣管道泄漏事故4起,蒸汽管道泄漏事故1起。
5. 電梯事故。按照事故發生形態分,人員墜落46起,人員擠壓、剪切19起,碰撞5起。按照發生環節分,使用環節48起,安裝改造環節13起,修理環節9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護裝置失靈事故35起;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25起;管理不善事故10起。
6. 起重機械事故。其中,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事故33起(其中持證人員違章作業12起),設備隱患導致的事故21起。
7. 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其中,17起為叉車事故,1起為公園景區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原因全部為違章作業或操作不當。
8. 大型游樂設施事故。其中,安全附件或保護裝置失靈事故4起,游客自身防護意識和措施缺失事故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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