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力革命:
創造力VS勞動力
第四次工業革命意味著生產力的根本性變革,相應的生成關系必須要隨之調整。也必然會沖擊到社會個體,只是程度大小而已。可以確定的是,工業革命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人工智能從低級到高級,也不是突變的,沒必要危言聳聽
創造力給生產帶來的好處是有目共睹的。一批新產品、新服務,在不產生任何額外成本的情況下,提高生活效率。比如,預約出租車、查航班、買產品、付費用、聽音樂、看電影——所有這些事務都可以遠程完成。
但是創造力對勞動力市場也有破壞作用。“第四次工業革命在帶來巨大好處的同時,也會帶來巨大挑戰,其中不平等現象的加劇尤其令人擔憂。”施瓦布表示,因為我們絕大部分人既是消費者又是生產者,所以創新與顛覆對我們生活水平和福祉的影響既有正面的,也有負面的。
施瓦布強調,第四次工業革命的最大受益者是智力和實物資本提供者——創新者、投資人、股東,這正是工薪階層與資本擁有者貧富差距日益懸殊的原因。
但是,在施瓦布看來,第四次工業革命會對勞動和生產領域帶來挑戰。過去幾年間,在絕大部分最發達的國家以及中國等快速發展經濟體中,勞動力對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比重均有大幅下滑。這當中有一半是因為創新驅使企業用資本取代勞動力,導致生產設備相對價格出現下滑。
1931年,經濟學家約翰.梅納德.凱恩斯曾警告說,當“發現節約勞動力使用的方法的速度,遠遠超過了我們為勞動力開辟新用途的速度”時,技術就會導致大范圍失業。這個論斷曾經被證明是錯誤的,但是第四次工業革命到來之時,這一論斷會應驗嗎?
根據名為“工作的未來”的世界經濟論壇報告預測,截至2020年,新一輪工業革命將創造210萬個新工作崗位,主要領域包括計算機工程、數學。但是,710萬個工作崗位將消失,其中辦公室白領和管理崗位受沖擊最大。報告中調查的15個國家包括中、日、美、英、法、德、澳、意、印度等,占據了全世界勞動人口的65%。
報告稱,每個行業都會有人被機器替代,但替代程度會因行業不同而變化。失去就業崗位最多的將是醫療保健行業,這也反映了遠程醫療的發展,緊隨其后的將是能源與金融行業。但是,報告也指出,就業市場對于有特定技術和經驗的雇員的需求會增高,如數據分析師和銷售代表等。
格局革命:
技術力量VS法律解釋
中國科技企業在核心技術、核心元器件方面與世界領先企業的確存在差距,但經過多年發展,差距正逐漸縮小,正在實現從追趕者到引領者轉變。如果在制度上輔以配套改革措施,中國智造的力量一定能實現質的突破
未來革命性的技術創新到底是什么?包括政界、科技界和企業界,許多人將“革命性的技術創新”這個寶都押在“智能制造”上。
施瓦布認為,中國已經走在了時代的前言,會成為第四次工業革命的領導者。他相信中國有能力把握全球增速放緩及世界動蕩與不確定性加劇的新常態所帶來的調整方向。他表示,中國“十三五”規劃的頒布實施,特別是供給側的改革正在為進入新工業時代鋪就道路,而在這樣的時代,創新和人才將會是主要的經濟推動力量。
中國政府正在積極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以促進新經濟秩序的建立。無論是傳統企業還是新型企業,都在積極通過數字技術尋求新的動力,以實現業務的進一步增長。“中國制造2025”推動中國向制造業強國轉變,中國已具備成為時代技術先鋒的條件。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在達沃斯論壇上表示:工業4.0概念的出現恰恰是為中國深化改革提供了一個機會。李稻葵認為,前兩次工業革命讓中國陷入了落后挨打的尷尬局面,第三次工業革命中國很早覺醒,但也只搭上了列車的后半節。面對第四次工業革命,中國擁有工程技術人才儲備多、本土市場大、經濟增長勢頭良好、儲蓄率高等優勢。
不少學者認為,與以往歷次工業革命不同,這次中國擁有更多的技術儲備,產品可以更快地進入市場響應客戶需求。過去,中國科技企業在核心技術、核心元器件方面與世界領先企業的確存在差距,但經過多年發展,差距正逐漸縮小,正在實現從追趕者到引領者轉變。中國在無人機、太陽能和超級計算機等新興技術領域,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國際機器人及智能裝備產業聯盟執行主席羅軍表示:“目前我國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機器人市場。機器人的使用緩解了我國勞動力成本上升的壓力,機器人產業也成為我國經濟的一大新動能。”除了機器人企業和科研機構正在布局人工智能產業,互聯網企業也加入到這一行列之中。在論壇上,百度公司總裁張亞勤也表示,百度正在研究人工智能技術,并在考慮如何將其應用到現在和未來開展的項目上。
李稻葵強調,“第四次工業革命一定會給現有的制度帶來巨大的沖擊。”
比如說,互聯網技術的運用,給傳統出租車行業帶來了沖擊。這就需要法律做出界定,需要給民間的閑置汽車和勞動力一個相對寬松的環境,將這些私家車轉變為出租車。
再比如說,無人駕駛汽車必須要通過制度的創新才能夠上路,若沒有清晰界定的制度保證,無人駕駛汽車若出了問題由誰來負責?
再比如說,隨著生物科技的發展,個性化的基因測序很快將大規模市場化,在這種情況下,誰可以擁有個人的基因信息?在什么情況下,藥廠、保險公司和醫院可以獲得這些信息?這些重大的問題必須在法律上進行突破。
2024-12-2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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