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山東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作戰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三期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現將有關非道路移動機械(工程機械)污染防治政策節選如下,便于山東特勤服務的業主調整經營思路,及時改造或更換設備,以免造成損失。
(節選):全面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各市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劃定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市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對達不到國三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入場作業。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登記備案、排放檢驗制度,經第三方檢驗機構現場檢測合格后發放環保標識。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水利、鐵路等部門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在相關企業、工地等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登記備案和排放檢驗等工作。(省環保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省水利廳、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牽頭)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7個傳輸通道城市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環保廳牽頭)住房城鄉建設、市政、交通運輸、水利、農業、鐵路等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管轄工地所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排氣達標情況納入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達標的非道路移動機械。試行將使用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等污染控制措施納入工程招投標文件,倒逼企業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對工程機械和運輸車輛排放超標的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依法予以處罰。(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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