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至16日,全國工業車輛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工業車輛標委會”)在浙江省杭州市組織召開了《防爆工業車輛第1部分:蓄電池工業車輛》等兩項國家標準(送審稿)專家審定會。參加會議的有工業車輛標委會部分委員、行業專家、標準起草工作組成員共21個單位23名代表。
會議現場
專家審定會由工業車輛標委會秘書長趙春暉主持。會議承辦單位杭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李元松首先致了歡迎辭;隨后,趙春暉秘書長介紹了修訂GB/T 26950.1-2011《防爆工業車輛第1部分:蓄電池工業車輛》和GB/T 26950.2-2015《防爆工業車輛第2部分:內燃工業車輛》的背景以及重要性,并對國家標準審定提出了注重科學性、合理性、適用性和規范性等要求。
送審稿審定環節,與會專家在聽取了標準牽頭起草單位杭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衡陽合力工業車輛有限公司分別對國家標準《防爆工業車輛第1部分:蓄電池工業車輛》和《防爆工業車輛第2部分:內燃工業車輛》的修訂過程及主要修訂內容等的介紹后,對上述國家標準送審稿逐章逐條進行了認真、細致地審定,與會專家本著科學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對標準送審稿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通過了上述兩項國家標準送審稿的審定。
本次會議在全體與會專家的共同努力下,在會議承辦單位杭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圓滿地完成預定任務。
全體與會代表合影
防爆工業車輛廣泛應用于石油、化工、制藥、輕紡、涂料、食品加工等含有爆炸性氣體和粉塵的危險作業場所,因此,其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至關重要。本次審定的兩項國家標準《防爆工業車輛第1部分:蓄電池工業車輛》和《防爆工業車輛第2部分:內燃工業車輛》分別修訂GB/T26950.1-2011《防爆工業車輛第1部分:蓄電池工業車輛》和GB/T 26950.2-2015《防爆工業車輛第2部分:內燃工業車輛》。上述兩項國家標準的修訂,解決了標齡老化問題,參考最新的國外先進標準,修改了工業車輛的防爆級別及相關要求,增加了高位揀選車等適用的車型以及車輪、非導電部件和氣動系統等技術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標準內容,對于提高我國防爆工業車輛的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使標準滿足技術發展的需要,推動工業車輛行業的高質量發展,以及配合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本次會議的召開,為按時完成上述國家標準的修訂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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