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缺失產業發展亟待立法保障 中國
電池工業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由于我國廢鉛資源收集渠道散亂,大多數收購點為個體,回收過程廢酸、廢油等污染嚴重,并且大量廢金屬資源流向小型冶煉廠,造成很大的資源浪費。
業內專家表示,在我國,規模化、規范化的企業節能環保投入很大,生產成本相對高,在廢舊有色金屬原料采購競爭中處于劣勢地位,生產經營困難,產能開工不足。整個行業呈現出“規模經濟不出效益”、“環保科技不出效益”、“先進產能吃不飽”等不正常狀態。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
天能在全國有2萬多個網點進行電池的“以舊換新”,但基本上在
公司內部回收。行業內全國性的回收網絡遲遲未建,鉛蓄電池回收市場的約80%份額集中在個體戶手中。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張天任多次建議“通過立法手段保障廢舊鉛蓄電池產品的回收再利用。”
據了解,此前我國已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都對鉛蓄電池產品的回收做出了明確要求。其中,2008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規定,對廢
鉛酸電池等特定產品進行拆解或者再利用,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但由于缺乏相關的政策保障,“法律執行中存在監管不力等一系列問題,很難得到有效落實。”張天任告訴記者。
為了規范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發改委、環保部、工信部等相關部門自2011年起就對鉛蓄電池行業進行了大規模的整頓。2012年5月,工信部發布《鉛蓄電池行業準入條件》,大幅提升了行業的準入門檻。
《準入條件》要求,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鼓勵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利用銷售渠道建立回收系統,并與有資質的再生鉛企業合作,形成完整的鉛蓄電池生產和回收體系。作為行業龍頭企業,天能一直致力于進行廢舊電池回收,推動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在完善立法的同時,張天任還建議,通過經濟杠桿加大對廢舊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支持力度,加大經濟補貼,制定稅收政策等,進一步規范再生鉛行業有序發展,促進鉛蓄電池行業規范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