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落后、技術水平低下是我國中小企業存在的普遍現象。面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對其進行更新和改造刻不容緩,這無疑需要大筆資金,以中小企業目前的經濟地位,完全依靠銀行信貸或上市融資,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在這種情形之下,簡便快捷、信用要求較低的融資租賃不失為解決這一難題的有效補充方式。融資租賃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而產生的一種適應性較強的融資方式,是集融資與融物、貿易與技術更新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經過50多年發展,金融租賃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是僅次于銀行信貸的金融工具,現在全球近1/3的投資通過這種方式完成。目前,發達國家的金融租賃業的市場滲透率一般為15%~30%,很多國家非常重視這項業務,俄羅斯把發展金融租賃作為其發展經濟的五大措施之一;在中美雙方的“入世”談判中,美方的要價之一就是要求我國開放金融租賃市場。自2001年12月12日起,外資機構即可獲準在中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我國融資租賃業始于20世紀80年代初,在三十多年來的發展過程中,融資租賃在電氣設備、機械加工設備、醫療設備、通訊設備、環保設備、航空飛行器、教學科研設備、公寓酒店配套設備等方面發揮的作用尤為明顯。加入WTO后,隨著金融租賃市場的進一步開放,我國融資租賃將得到更大的發展,也將為中小企業通過這種方式融資提供更便利的條件。
一、融資租賃一般概述
由于資信等級不高、實力較弱,中小企業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融資租賃由于其融資與融物相結合的特點,出現問題時租賃公司可以回收、處理租賃物,因而在辦理融資時對企業資信和擔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適合中小企業融資。此外,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財務報表的負債項目中,不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需要多渠道融資的中小企業而言是非常有利的。金融租賃也有利于促進企業技術改造,避免更新設備時處理舊設備的麻煩,從而加快設備更新。
(一)融資租賃的定義和主要特征
融資租賃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融資租賃和傳統租賃一個本質的區別就是:傳統租賃以承租人租賃使用物件的時間計算租金,而融資租賃以承租人占用融資成本的時間計算租金。
融資租賃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只是出租人為了控制承租人償還租金的風險而采取的一種形式所有權,在合同結束時最終有可能轉移給承租人,因此租賃物件的購買由承租人選擇,維修保養也由承租人負責,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務。租金計算原則是:出租人以租賃物件的購買價格為基礎,按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資金的時間為計算依據,根據雙方商定的利率計算租金。它實質是依附于傳統租賃上的金融交易,是一種特殊的金融工具。它和貿易結合起來,因此必須是兩個合同三方當事人才能完成整個交易。這也是融資租賃不同于分期付款和舉債信用(只涉及一般性雙方關系)的一個重要區別。
(二)融資租賃的主要作用
融資租賃由于具有控制租賃物件所有權的特征,抗風險能力比銀行要強,因此對于中小企業融資能夠起到促進作用。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融資租賃能起到的積極作用主要有:
1.程序簡單
中小企業由于自身原因,向銀行借貸缺乏信用和擔保,很難從銀行取得貸款。融資租賃的方式具有項目融資的特點,由項目自身所產生的效益償還,資金提供者只保留對項目的有限權益,信用審查的手續簡便,融資和融物為一體,大大節約了時間,使企業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設備使用權,進行生產經營,迅速抓住市場機會。
2.融資租賃能延長資金融通期限,加大中小企業的現金流量
中小企業若從銀行貸款購買設備,其貸款期限通常比該設備使用壽命短得多。而租賃同類型的設備則不然,融資期限可以接近這項資產的使用壽命期限,因而其成本可以在較長的時期內分攤。中小企業大部分資金能保持流動狀態,成本分攤在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期間,可更密切地同企業營業收入相配比,可避免引進設備大量耗用資金而造成的資金周轉困難。
3.利用融資租賃,中小企業能進行更快捷、簡便的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
融資租賃由于有輕松回收、輕松處理以及參與經營銀行不能經營的活動范圍等特點,因此對承租企業的資信和項目擔保的要求不是很高,這使大多數中小企業都能通過該方式進行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融資租賃將融資和采購兩個程序合二為一,因此可以提高項目建設的工作效率。
4.融資租賃可以使中小企業避免通貨膨脹的不利影響,防范匯率、利率風險
在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的情況下,設備的價格必然不斷上漲,而融資租賃的租金一般是根據租賃簽約時的設備價格擬定的,在租賃期間幾乎是不變的,因而企業不會因通貨膨脹付出更多的資金成本。如果從國外采購租賃物件,需要使用外匯,融資租賃可以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后,以人民幣計價租賃,從而使承租企業避免因人民幣貶值帶來的匯率風險。對于融資租賃在開始時就采用固定利率的合同而言,承租企業還可以避免利率波動帶來的利率風險。
5、單獨核算
融資租賃屬于表外融資,不體現在企業的資產負債表的負債項目中。而一般貸款則全部體現為企業的負債,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這對于需要多種渠道融資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來講,是非常重要的。企業可以最高按租賃物的百分之百價值進行融資(租賃),從而節省流動資金并維護現有的信用額度。通過這種表外融資,解放流動資金,擴大資金來源,突破當前預算規模的限制。
此外,融資租賃還有節約成本、促進銷售等多方面作用。
(三)融資租賃的種類
1、簡單融資租賃
簡單融資租賃是指,由承租人選擇需要購買的租賃物件,出租人通過對租賃項目風險評估后出租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為取得租賃物件,出租人首先全額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件,按照固定的利率和租期,根據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融資本金時間的長短計算租金,承租人按照簽約支付每期租金,期滿結束后以名義價格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賣給承租人。在整個租賃期間承租人沒有所有權但享有使用權,并負責維修和保養租賃物件。出租人對租賃物件的好壞不負任何責任,設備折舊在承租人一方。
2、融資轉租賃,又稱轉融資租賃
轉租賃業務是指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多次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上一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同時又是下一租賃合同的出租人,稱為轉租人。轉租人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第三人,轉租人以收取租金差為目的。轉融資租賃多發生在跨國融資租賃業務中。第二出租人可以不動用自己的資金而通過發揮類似融資租賃經紀人的作用而獲利,并能分享第一出租人所在國家的稅收優惠,降低融資成本。
3、返還式租賃,又稱售后租回融資租賃
一般簡稱回租,是簡單融資租賃的一個分支。它的特點是承租人與租賃物件供貨人是一體,租賃物件不是外購,而是承租人在租賃合同簽約前已經購買并正在使用的設備。承租人將設備賣給租賃公司,然后作為租賃物件返租回來,對物件仍有使用權,但沒有所有權。承租企業通過回租可以滿足其改善財務狀況、盤活存量資產的需要,可以在不影響自己對財產繼續使用的情況下,將物化資本轉變為貨幣資本。
4、杠桿融資租賃
杠桿租賃的做法類似銀團貸款,是一種專門做大型租賃項目的有稅收好處的融資租賃,主要是由一家租賃公司牽頭作為主干公司,為一個超大型的租賃項目融資。首先成立一個脫離租賃公司主體的操作機構——專為本項目成立資金管理公司提供項目總金額20%以上的資金,其余部分資金來源則主要是吸收銀行和社會閑散游資,利用100%享受低稅的好處“以二博八”的杠桿方式,為租賃項目取得巨額資金。其余做法與融資租賃基本相同,只不過合同的復雜程度因涉及面廣而隨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稅收好處、操作規范、綜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費用低,一般用于飛機、輪船、通訊設備和大型成套設備的融資租賃。
5、委托融資租賃
一種方式是擁有資金或設備的人委托非銀行金融機構從事融資租賃,第一出租人同時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時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資金或租賃標的物,根據委托人的書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辦理融資租賃業務。在租賃期內租賃標的物的所有權歸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續費,不承擔風險。這種委托租賃的一大特點就是讓沒有租賃經營權的企業,可以“借權”經營。電子商務租賃即依靠委托租賃作為商務租賃平臺。第二種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購買租賃物,出租人根據合同支付貨款,又稱委托購買融資租賃。
6、項目融資租賃
承租人以項目自身的財產和效益為保證,與出租人簽訂項目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對承租人項目以外的財產和收益無追索權,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項目的現金流量和效益來確定。出賣人(即租賃物品生產商)通過自己控股的租賃公司采取這種方式推銷產品,擴大市場份額。通訊設備、大型醫療設備、運輸設備甚至高速公路經營權都可以采用這種方法。
融資租賃業其余較常見的業務方式和制度安排還有:銷售式租賃、抽成融資租賃(收益百分比融資租賃)、稅務租賃、風險融資租賃、結構式參與融資租賃、捆綁式融資租賃(三三融資租賃)、綜合陛租賃、合成租賃等等。融資租賃業是一個正在蓬勃發展的行業,隨著金融產品的不斷開發、稅收政策的調整、市場競爭的激烈、高科技產品的不斷涌現以及法律和信用環境的不斷完善,融資租賃業無論從融資方式、業務程序、業務結構及為客戶提供平臺服務等方面,都會出現一些新的業務方式和制度安排。創新的領域是廣大的,只要擁有創新的意識,持續創新,新的融資方式就會不斷涌現。
(四)融資租賃的基本要素
融資租賃是融貿易、金融、租借為一體的一項綜合性金融產品。出租人提供的是金融服務,而不是單純的租借服務。它借助租賃這個載體,既是對金融的創新,也是對貿易的創新。它屬于邊緣經濟中的服務貿易。融資租賃的基本要素可以簡要概括為“兩個相關的合同、三方當事人、四個支柱”。
1、兩個相關的合同
兩個相關的合同,是指融資租賃合同和租賃物件購貨合同。租賃合同確定融資收益,購貨合同確定融資成本。兩個合同牽制了三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2、三方當事人
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貨商三方當事人。有時出租人同時擔當供貨商的角色(委托租賃或結構性參與租賃),有時承租人同時擔當供貨商的角色(返還式租賃),還有時承租人同時擔當出租人的角色(轉租賃)。出租人、供應商、承租人三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是在兩個合同中交叉體現的。在購買合同中主要體現出租人的義務——支付租賃物的貨款,承租人行使買方的租賃物件選擇權;在租賃合同中,主要體現了出租人的權利——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承擔租賃物瑕疵風險,供應商在購買合同中的義務主要是對承租人負責。
3、四個支柱
融資租賃靠法律法規保護、會計準則界定、稅收優惠鼓勵、監管制度適度這四個支柱的支撐才能健康的發展。沒有法律保障,租賃業務難以正常開展;沒有會計準則,無法準確界定經營活動是否屬于融資租賃的法律保護范圍;沒有稅收上的優惠,融資租賃成本高,沒有吸引力;沒有監管,融資租賃的無序發展,將有可能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目前中國四大支柱的建設基本完善,但有些地方還存在不足。隨著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建立的這些支柱將越來越與國際趨向一致,租賃的政策環境也會隨之得到改善。[page]
二、融資租賃的業務操作
(一)辦理融資租賃業務的程序
1、了解各個租賃公司
中小企業決定采用租賃方式籌取某項設備時,首先需了解各個租賃公司的經營范圍、業務能力以及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和資信情況,取得租賃公司的融資條件和租賃費等資料,并加以比較,從而擇優選定
2、辦理租賃委托和資信審查
企業選定租賃公司后,便可向其提出申請,辦理委托。這時,承租企業填寫《租賃申請書》或《租賃委托書》,說明對所需設備的具體要求。租賃公司一般要求承租人提供經國家規定的審批單位批準并納入計劃的項目批件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經租賃公司認可由擔保單位(如承租企業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的擔保函。同時,租賃公司為了估算出租的風險程度和判斷承租人償還租金的能力,還要求承租人提供本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企業經營書和各種財務報表。此外,必要時出租人還會通過資信機構對承租人的資歷和信用情況進行進一步的調查,然后確定是否可以租賃。
3、選擇設備
選擇設備的方法有:由企業委托租賃公司選擇設備,商定價格;由企業先同設備供應商簽訂購買合同,然后將合同轉給租賃公司,由租賃公司付款;經租賃公司指定,由企業代其訂購設備,代其付款,并由租賃公司償付貸款;由租賃公司和承租企業協商洽購設備等。
4、簽訂購貨協議
購貨合同應由承租人、出租人和供應商三者參加簽訂。委托租賃的情況下,由租賃公司向制造廠商訂購,并簽訂定貨合同,同時由承租人副簽。
5、簽訂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由承租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是租賃業務的重要法律文件。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可分為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兩部分。一般條款主要包括合同說明、名詞解釋、租賃設備條款、租賃設備交收條款和稅務、使用條款、租期和起租日期條款和租金支付條款等;特殊條款主要包括購貨合同與租賃合同的關系、租賃設備的所有權、租期中不得退租、對出租人和對承租人的保障、承租人違約和對出租人的補救、保險條款、租賃保證金和擔保條款、租賃期滿對設備的處理條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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