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了兩個關于特種設備和叉車的兩個文件。就叉車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給出了意見。應該說這兩個文件對叉車及特種設備的一些使用和安全技術監察給出了不少的意見。
這兩個文件是在2017年1月20日發布的消息中提及的兩個文件的影印版。1月20日的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質檢總局制定了《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電梯維護保養規則》《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監察規程》3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
那么這兩個文件的具體內容是什么呢?
封面及目錄:
關于規程的目的
關于維修的約定
關于租賃的內容
對于“是否取消了叉車的維修資質”,“涉及叉車租賃的異地使用的問題”,行業普遍關心和深受困擾的這兩個問題,顯然這兩個文件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
實際上在中國政府的一些行政機構一直存在著這樣的怪圈。一方面政策的制定者希望被管轄的部門能嚴格按照法規來執行,另一方面,被管轄者又很難暢通的獲得這些法規的內容。作者翻閱相關機構的網站,一直沒有找到相關的關聯法律條文和規定。
看來這,還是一個未解之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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