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0日,周末,更是一個全民秀恩愛的好日子,在首都北京起重運輸機械設計研究院內,由中國工程機械工業協會工業車輛分會組織的《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統一簡稱規程)宣貫會正在平靜地舉行,上午由《規程》的主要起草人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吳占穩博士講解了《規程》的內容,下午由來自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的尚洪處長進一步解釋了《規程》中的一些問題,并針對大家的提問作了解答,答疑的氛圍很熱烈。
正是透過這場看似低調舉行的宣貫會和下午反應異常熱烈的答疑環節,我分明感受到了這次新《規程》的出臺對叉車行業帶來的全方位的影響確實不小,無論是對叉車整機生產廠、屬具生產廠、防爆改裝廠等生產型廠家,還是進口品牌代理商、叉車租賃公司、叉車維修服務商,等等,都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其中影響最大的可能就是防爆叉車改裝公司了。
今天我嘗試著采用忠實于《規程》原文來作一些個人觀點的解讀,簡單談一談防爆叉車這個細分市場行業將會面臨的危機和機遇,也可能會出現一些個人理解的偏差,歡迎大家的指正,也希望更多的人來一起參與這個與我們息息相關的叉車行業大討論,下一步我計劃對整個《規程》做一次全面的解讀,希望能對我們的行業人士提供一些參考價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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